大连新增17例汽车相关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11月9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17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大连市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丹东市报告。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截至11月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33例(含境外输入141例),治愈出院463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68例(本土62例、境外输入6例)。目前,尚有85例(本土70例、境外输入15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关于非必要不离连的再次通告
大疫经指办发〔2021〕48号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外溢风险,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不离连要求,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离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出具公函,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离连人员须持有集中隔离组出具的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方可离连。
来连中转当日离连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且承诺不进入社会系统的前提下,可凭当日抵连凭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后离连;中转过夜的离连人员,提供抵连凭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后离连。
特此通告。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11月10日8时起大连地区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实施交通管控
‘’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组交通管控专班的工作要求,11月10日8时起,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大连地区高速公路的庄河等36个收费站实施交通管控,即入口封闭(疫情防控物资车辆和抢险救援车辆持通行证仍可通行),出口正常通行。
为尽量满足城市主要出入口车辆便捷出行,大连等16个收费站保持正常运营,由大连市防疫部门在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监测点,严格落实离连司乘人员卡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查验,全力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管控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大连明确!关于隔离期间工资支付
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大连市人社局就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为了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市人社局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24号)和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对市民比较关心的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01
如何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合同问题
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02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劳动者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按月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3
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但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04
如何理解“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问题
企业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
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企业发薪日期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
05
目前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303号)要求,目前我市各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2元。
来源:辽宁发布 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半岛晨报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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