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颠覆认知的事件:重新定义你的世界观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七部》(60)
我们用世界来做什么?
我们很难这样来想问题,但却是人最应该想明白的问题,这世界有什么用?我们用世界来做什么?如果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我们问这个问题就非常勉强,那反过来,应该是世界用我们来做什么,我们就只能做什么。因为客观世界不但强大无比,而且我们所知甚少,且永不可知,我们只能认识客观世界的客观规律,这个世界与这些规律都与我们人类无关,我们除了能作些许的物理性改变以外,我们能做什么呢?在我们一无所知或所知甚少的客观世界上,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只能争取生存,努力获得存在度,至于存在着有什么意义,我们能知道吗?我们费尽全力知道的,就是这种存在毫无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问我们用世界来做什么吗?连我们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哪有用世界来做什么的问题?所以我们存在了千万年,也还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我们还来不及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连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我们都蒙在鼓里,我们能用世界来做什么?
提出我们用世界来做什么是以我们为前提,不是以世界为前提,如果世界是客观存在,那我们就只能是问题而不能作为前提,但如果世界并不是客观的,也不是我们主观的,是生物共同的感知对象,也就是我们及所有的生物感知互动即感知创造出来的对象,那这个问题就自然地存在了:我们感知出这样的世界是用来做什么呢?我们用感知创造出这样一个被我们感知到的世界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感知和这样的感知逻辑以及感知规则、感知规律有什么用呢?这样的感知世界对谁有意义?显然,这些在客观世界的逻辑里没有的问题,在感知世界中就发生了,被我们的感知创造出来的世界的意义显然是在于我们,也就是说,我们有什么意义,世界就有什么意义,世界是对于我们的存在,意义也是对于我们的意义。
这一来就很有意思了,我们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呢?这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存在就没有这样的意义,如果我们存在了,这样的意义就存在了,这是什么意义呢?这就是存在的存在。这就是说,存在的意义就是我们,我们就是存在的意义。不要小看这个结论,这已经破解了人类存在及众生物存在的终极之谜,存在就是我们的创造,我们就是存在的意义。这个在唯物主义的客观逻辑中永远走不通的问题,到这里已经一通百通,一切的终极问题就此解开。
我们用世界来做什么?用来为我们的存在服务,这个关系才是我们与世界和与万事万物之间的真正关系。我们之前是这样看的吗?我们是这样做的吗?显然不是。我们把世界看成是客观的,虽然没有任何办法证明什么是离开了我们感知的客观存在,我们也要把存在看成是我们以为的客观存在,这就是人类执迷不悟的见证。我们一旦把感知对象客观化了之后,陷入尴尬状态的是我们自己,我们自己就永远弄不懂这个无头无尾、不知从何而来的客观世界了。这是我们害了自己,我们给自己设置了一个永远解不开的逻辑难题,客观存在就是人类给自己挖下的最大的陷阱,全人类都被装进了陷阱里爬不出来,直至今天。
这世界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感知创造出来并且为我们所用的,不然创造出来做什么?客观世界的逻辑中没有存在的目的,但我们的感知存在是有目的的,这目的当然就是存在,存在在感知中存在着,这就是唯一的终极的目的。而存在应该怎么存在为好?我们需要存在怎么存在?这就是我们的事情了。既然我们感知出存在是唯一的目的,那么让存在怎么存在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从存在中得到什么?我们希望和需要从存在中得到什么?这不就十分清楚了吗?客观存在的伦理逻辑只能导致我们对它的认知和占有,占有的下意识其实就是对客观的无知所致,我们以为占有是对事物最极端的认知,占有拥有对占有物最高的感知度,这其实是最简单的误解,占有并不等于感知,感知事物的存在才是最真实的存在,占有而不感知等于不存在,无感知不存在阐明了这个道理。
我们不是在用生存来“占有”这个客观存在,我们是在用感知创造着这个感知存在,我们创造这个感知世界来做什么?显然就是为了感知,为了感知什么?也就是我们想感知什么?显然不是为了感知到失序、波动与痛苦,我们当然想感知到有序、稳定和愉悦,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调节自己的感知和用行为方式来创造使我们感知到愉悦的事物?我们该创造一个怎样的世界让我们获得愉悦的感知呢?反之,我们占有一个与己无关的客观世界来不断使自己感知到混乱与痛苦,那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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