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824)
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9 19:56信息来源:大智慧招投标顾问
招标编号:HBYX-202009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0】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发展大道新检查察院南端。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用于提升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改建3、6、7、8楼装修工程、实验室设备安装工程及外网工程。3、6、7、8层楼地面为PVC地胶板,吊顶为净化双面玻镁手工板天棚,实验室所有的窗均为成品中空医用观察窗,外墙新建干挂石材墙面。实验室设备配置主要为:实验室边台、通风柜、水盆、仪器台、高温台等;外网主要工作内容为:砖砌栏杆围墙、电缆线、排水管改造等项目。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1-1合同估算价:824.52万元 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3)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9月20日至2020年09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 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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