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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隐匿背后的言语之刃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很少人会犯法。

当每个人都习惯于抱着手机,生活在网络世界里,我们会发现“网络暴力”来得一次比一次凶猛、霸道和坚决。

那些貌似正义,谴责罪行的网友会说,你看,她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却不知道生活检点,甚至还犯下大错,触犯了法律,难道我们不应该谴责吗?而那些替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讲话的网友,却往往会遭受数倍、几十倍网民的群起而攻之。

我时常在想,这是足够冷静、客观和明智的做法吗?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1

事实是,如今的手机和网络,极大地渲染、夸大和凝聚了主观的情绪和意见。

没错,一个人犯了错,难免受到人情社会的谴责和质疑。

但是一个人犯了错,值得几千人、几万人去指着鼻子谩骂吗?

如果一个明星犯了错、犯了法,就有超过百万、千万的网民群起而攻之,我认为,这不应该是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善意。

换句话说,当网络暴力突然而至,官方媒体站队表态,自媒体摇旗呐喊,大V和网民追着热点指责谩骂,身处舆论中心的“问题明星”,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一夜之间,苦心经营的代言、房产和声誉,全都一扫而空。值得吗?

但是,尽管事实如此明显,我仍然不认为“问题明星”作为一个人,罪大恶极到了需要付出一切的地步。

如果一个人犯了错,就应该给她留有改错的空间和余地;如果一个人犯了法,只要不是死刑,那就还有追责、赔偿,甚至是清偿的责任和义务。

当我们习惯把明星的私事、家事,看作一场表演秀,那么迟早有一天,随着越来越趋于一致和集中的“舆论惯性”,迟早有一天,会“逼死”一个人。

到了那个时候,曾经指责过“问题明星”的网民,大概会有些脊背发凉,对吧?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2

网络暴力,总是突然而至的。

今天是她,明天可能就是你。或许你上一秒还在玩手机、打扑克,从下一秒开始,全世界的敌意和恶意都会朝你蜂拥而至。

你茫然不知所向,迷茫痛苦却又无处藏身,转眼间就失去一切。

你开始语无伦次、颠三倒四,用自己都理解不了的语句去解释和回击,然后数以万计的网民会迅速抓住你的痛点和缺陷,进行新一轮的攻击。

直到你精疲力竭、惊慌失措、甚至神情恍惚。

而网络暴力,从来就不是讲道理和谈观点,当网民的情绪被“点燃”,群情激奋之时,哪一边的声音多、声音大,谁就是绝对的胜者。

在常理和法理上,在正反两边,总有一方是正确的;

但是在对“问题明星”的伤害上,双方都不是无辜的。

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提及网络暴力,但它却从未因此而停止过,反而愈演愈烈。

手机和网络,将我们每一个人真实的相貌、情绪和生活都掩藏了起来,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人性中最冷酷、无情和黑暗的一面。

正确的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言论。

当一通指责,通过千千万万的嘴巴和键盘,用最恶毒和最恶心的词汇讲出来,让身处舆论中心的“问题明星”转眼间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心灰意冷,甚至失去生命的时候,再正确的观点,也会大打折扣。

上百万、上千万的人围着一个“问题明星”指责谩骂,这不是网络暴力是什么?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3

如果你看过英美剧《黑镜》,对第三季第六集的《全民公敌》肯定会印象深刻。

在故事中,凶手掌握了大量原本用来传授花粉的人造蜜蜂,在网络上发起以“去死”为标签的投票,当网民们酣畅淋漓地在网络上指责、谩骂和宣泄,并疯狂投票时,竟发现每一期的“得票最高者”都会离奇身亡。

但是,故事远远没有结束。

最后的结局是,每一个曾经“网络暴力”和投票的网民,都被人造蜜蜂夺去了生命。

为什么?

凶手曾经暗恋的女孩,差点因为“网络暴力”而自杀,所以他认为:

那些被票选出来的“全民公敌”有罪!

每一个曾经歇斯底里、肆无忌惮地疯狂谩骂的“键盘侠”也有罪!

所以,我们可以说事情、讲道理,但是没必要破口大骂。

在网络暴力中,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认为理所应当、不足挂齿或举手之劳的“义举”,我们因为愤怒而大声疾呼,或者因为兴奋而欢呼雀跃。

不可否认,网络世界因为不同的语言、观点和意见而变得丰富多彩,但是,我们不应该忽略,当人云亦云、山呼海啸和摧枯拉朽般的网络舆论,施加在一个人的时候,他会遭受怎样的困惑、折磨和痛苦。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4

这就好比,在公交汽车上有一个持刀的小偷。

谁都知道他的做法是错误的,犯法的。可是,当他肆无忌惮地行使偷窃的时候,是旁观者的沉默和冷漠,给了他信心和勇气。我相信,一个持刀并且团伙作案的小偷,即便是在公交汽车上偷窃,能够站出来大声呵斥、冲上去勇敢搏斗的义士,也肯定是少之又少。

而这,也是旁观者的沉默和冷漠造的孽,谁都知道,如果冲上去被打倒,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大多数人,依旧会选择做一个看客,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少惹麻烦,不惹事。

这都无可厚非,在面对极其危险和不可捉摸的境况时,这些迟疑、犹豫和胆怯,都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它不正确、不合理,不应当。

但是,根据以往的经历和经验,一旦有人迅速制服了公交车上的小偷,那么全车的人都会迅速变得群情激奋起来。你一言我一语,你一拳我一脚,每一个人都会有理有据、克制谨慎地表达出自己的愤怒、不满和正义,谁也不在乎:

身处无数旁观者的嘲笑、侮辱和拳脚中心的小偷,是不是承受了理所应当和额外的伤害。

2018年1月,在四川成都营门口的一家舞厅内,一个“小偷”被客人指认出来,混乱之中,“抓住了小偷”的消息在舞厅里传开,许多客人难忍愤怒,都冲上去肆意殴打,却没有人确认小偷到底偷了些什么。

但其实,他不是小偷,承认的“赃款”也是在电线、橡胶警棍、铁甩棍和拳打脚踢的逼迫下,为了自保而转给舞厅经理的。

事后,“小偷”被医学鉴定为轻伤一级,7人被提起公诉,3人被控抢劫罪,草草收场。

这件事情,就好像是“网络暴力”在现实生活中的投影和具象。

我相信,当旁观者听说“抓住了小偷”,表现出的愤怒和不满,都是恰当的。谁不恨小偷呢?当你在无意间被小偷“顺”走点钱财手机,那种恼怒、委屈和痛苦,只要是经历过的人都能理解。

但是,当小偷在行窃时,旁观者应该制止,许多人却做了看客。

当小偷被抓后,成了绝对弱势的一方,大多数旁观者因为自身地位和力量的急剧变化,就选择不再做看客,而是积极参与到谩骂、谴责,甚至是殴打小偷的过程中来。

这样极端的例子,在生活中或许不多见,但的确是偶有发生。

但是这种“围观者心态”,在手机和网络中,却是无时无刻地存在着。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5

“问题明星”,肯定是犯了错、犯了法,所以应当被指责、被处罚。

但是,当山呼海啸般的网络舆情,施压在“问题明星”一个人身上,从指责、说理,到侮辱和谩骂,所有义正言辞的媒体和网民,在群情激昂中,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

那么我们的言行举止和观点言论,真的代表着“正义”吗?

诚然,一个人犯了错、犯了法,就应该被指责和处罚,但是,在网络世界里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侮辱和谩骂“问题明星”的网民,又犯了什么错,犯了什么法?

如果因为自己的立场、观点和言论正确,就不给对方留有“活路”和余地,一味地指责、侮辱和谩骂,得理不饶人,藏在键盘后面就拥有了莫大的勇气和自信,不再顾及体面、尊重和理解。

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和“问题明星”的罪责,又有什么区别?

狗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就像英美剧《黑镜》里的《全民公敌》那样,真的因为我们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和不负责任的网络言论而“杀死”了一个人。

那么在座的各位,都会心安理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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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犯错和犯法的人固然可恶、可恨,但并不是每一个犯错和犯法的人,都应该付出生命的代价。

表面上再光鲜亮丽、虚伪造作的“问题明星”,在面对感情、家庭和生活的变故时,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更何况,面对着突然而至的,疯狂、剧烈和碾压式的网络舆情,任凭是谁都会痛哭流涕、语无伦次,甚至是神志不清。

在这样的时刻,揪着病句和错别字来“全民批判”,盯着隐私、录音来“全民审判”,我不认为是客观、理性和善意的表达。

既然有错,承担责任就好了,相关部门审查就好了,可是在网络上借流量、利益和情绪,掀起的惊涛骇浪般的声讨,只对着一个人。哪怕我们批判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问题明星”,我也觉得过了。

而且感到脊背发凉,不寒而栗。

如果网络世界里,真的有一个“去死”的投票。

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有一个控制着“大杀器”,准备将“票选冠军”杀害的凶手。

那么,端着键盘,握着鼠标,面对着电脑屏幕指点江山、目眦欲裂、暴跳如雷的我们,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但问题是,一旦遭受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没有一个旁观者、参与者和谩骂者会觉得自己犯了错,更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自己是凶手。除非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凶手用“人造蜜蜂”来制裁和反噬人类。

否则,这样可怕的景象,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现实。

而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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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网络暴力,也叫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从概念上讲,是一种涉及对信息及通信技术的应用,以支援针对个人或群体进行恶意的、重复的、敌意的行为,以使其他人受到伤害。

实际上,“网络暴力”并不是最近才出现,而是随着互联网的开始就已经存在了。

在20多年前,大家还在聊天室扎堆儿聊天的时候,就曾时不时地出现满屏宣泄恶意的粗俗言论。在那些年的网络空间,到处都充斥着侮辱、宣泄,整个互联网,就像是一个“意见垃圾桶”。

如今的网络暴力,变得有些温文尔雅,但是字里行间,却依旧潜藏着无数能够直戳人心的针尖和麦芒。从当年的集体骂娘,转变为现在的人格侮辱、思想批判和精神碾压。

比如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退赛的刘翔,十多年来,始终受到接连不断、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刘翔退赛,你可以说他不勇敢、不坚强,但是在常理和法理上讲,他都是有“退赛”这个自由和选项的。

但是大多数网络暴力的参与者,根本就不在乎对错,只在乎自己的一时痛快和酣畅淋漓,结果,曾经的“奥运英雄”在口诛笔伐之下,被攻击为“懦夫”和“戏子”。不但导致了刘翔退出了媒体平台,甚至影响到了刘翔的婚姻和前妻的生活。

但是,没有一个旁观者认为自己犯了错、犯了法,相反,许多网民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正义审判”。这合理吗?

曾经有一名长期遭受恶语相向和网络攻击的女明星,在忍无可忍之下,将某个辱骂者的言论截图并挂在网上,然后这个曾经的辱骂者,转眼之间变成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不得不承受着来自女明星数百万粉丝的恶语相向。

耐人寻味的是,这个网友曾经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谩骂攻击女明星,但是其言论被女明星挂到网上,成为靶子以后,又变得委屈痛苦,甚至一脸无辜地控诉,认为自己遭受了网络暴力。

如此戏剧化的转折,发人深思。

在网络暴力中,每一个旁观者、参与者和呐喊者,都认为自己很脆弱,只是一个普通人,有观点有看法有思想有感情,看到不合理、不顺眼和不合法的事情,唠叨几句,喊叫两声,或是摇旗鼓噪,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

对于作为“标的”的娱乐明星和公众人物来说,网上的一两句责骂当然无可厚非。

问题是,这种群体针对个人的态度、观点和舆情,一旦上升到辱骂、诽谤和打击的地步,那就势不可挡了。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8

刘慈欣在《三体》中提出的“黑暗法则”,其实同样适用于网络社会。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在这片森林中,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在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没有错,试图将自己的错误言论和偏激观点合理化、正义化。但是,在相互的辩论、争吵和谩骂中,一旦有个人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地址和隐私,那么对方必然挟裹着旁观者和参与者,对其揪住不放,甚至在现实生活中用实际行动去给予打击和报复。

问题是,双方都认为对方是加害者,自己是受害者。

似乎只要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那么之后的言行举止,不管是不是合理合法,就有了正当的理由。

但实际上,不管是对于“第一个加害者”的确认和辨析,还是双方论战和谩骂的不断升级,自始至终,谩骂、侮辱和诽谤都没有停止,网络暴力都没有停止,加害没有停止,伤害也没有停止。

如果我们只是界定和判断“第一个受害者”,并以此来断定和评价这场网络舆论的善恶对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当成千上万,百万甚至千万的旁观者、参与者和谩骂者席卷其中,运用键盘和鼠标作为舆论的利器,当我们无所顾忌、肆无忌惮、不负责任地朝着当事人恶语相向,侮辱诽谤……

是不是大多数人只要秉持着正确的观点,不管说什么都是正确的?

是不是只要秉持着正确的观点,不管如何攻击错误的一方,都是正确的?

是不是只要攻击错误的一方,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正确的?

从“问题明星”到《全民公敌》,“网络暴力”何时休?

09

假如,对于一个已经成为《全民公敌》的“问题明星”,我们的“舆论战”打胜了。

“问题明星”濒临崩溃,一无所有,神志不清。

我们应该怎么办?

假如,我们貌似正义的“舆论审判”,导致了现实生活中的悲剧甚至是惨剧。

我们应该怎么办?

假如,曾经大声疾呼,挥舞着拳头、键盘和鼠标,对“问题明星”口诛笔伐、义愤填膺、不亦乐乎的你,遭受了网络暴力。

你,又该怎么办?

在网络暴力的“全民狂欢”里,我们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为,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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