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2025年技工院校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儋人才局通〔2025〕6号)和《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儋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儋人才通〔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海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琼人社规〔2022〕1 号),满足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应结合拟聘岗位的空缺职数,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不得超拟聘岗位空缺职数推荐。没有岗位空缺的技工院校不得组织申报。
(三)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其申报和评审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同级转评满一年的,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四)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 号)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
(五)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技工院校应严格按照我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相应的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明确做出师德考察评价意见及“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结论。
(六)申报人员任职资历、取得的学历、业绩、论文、成果等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31日。其中,任职资历计算时间以学校或办学单位的聘书为准。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受理地点为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六楼609室),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应在工作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要认真、如实填报各项信息。
(二)由技工院校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个人报送的
纸质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未在受理期内报送的材料和补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学校要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上报材料时,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 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
(四)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学校,应将所填报的《XX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和《 XX技工学校岗位审核情况表》送交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学校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按照附件1、附件2的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儋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学校。
(六)学校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关于印发<儋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儋人才通〔2022〕7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2.申报材料档案袋封皮
3.儋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儋州市技工院校岗位审核表
5.儋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6.儋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材料册目录及相
关表格
7. 儋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材料册目录及相关表格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附件列表:
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2.申报材料档案袋封皮.doc
附件3.海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儋州市技工院校岗位审核表.xls
附件5.儋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6:儋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材料册目录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7:儋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材料册目录及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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