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十大逆天法则:颠覆认知的上古治世玄理
姓争,氏族部落之间的争斗。姓,姓氏,这里指氏族部落。本篇通过高阳与力黑的对话,阐述了解决氏族部落之间互相斗争的方法。
毋逆天道
高阳问力黑曰:“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莫循天德,谋相复顷,吾甚患之,为之若何?”力黑对曰:“勿忧勿患,天制固然。天地已定,规侥毕挣。作争者凶,不争亦毋以成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天地已成,黔首乃生;姓生已定,敌者早生争。不谌不定。凡谌之极,在刑与德。”
释义:高阳问力黑说:“天地已经形成,于是人类就开始出现了。然而却没有人能够遵循上天的德性,总是谋划着互相倾轧,我对此十分担忧,该怎么办呢?”力黑回答说:“不需要发愁,也不必担心,天道具有自己的固有规则。天地的格局已经定下来了,各种生灵都在争斗着。首先挑起争斗的一方就会遇到凶事,然而一味地不去争取也不能取得成功。顺应天道行事就能繁荣昌盛,违逆天道就会失败衰亡。不去违逆天道,就不会失去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天地已经形成,人类开始出现,氏族部落也就形成了,于是部落之间就开始出现争斗了。不去惩罚这些争斗,天下就不安定。大凡使用惩罚的原则,就是同时使用刑罚和恩德两手。”
刑晦而德明
“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望失其当,环视其央。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缪缪天刑,非德必顷。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章。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
释义:“要光明正大地去使用刑罚与恩惠两种方法,就好像日与月交替运行一样,要让天下的人们都知道我们的刑罚与恩惠都是恰当合理的。如果这两种方法配合失当,那么周围四方都会是灾难。上天的恩德是那样的光明美好,但是没有刑罚配合也无法施行;上天的刑罚那样的威严肃穆,但没有恩德相配合也必然失败。刑罚与恩德要相辅相成,那么无论是背逆天道还是顺应天道的事情就都能够处理成功。刑罚属于暗晦的事情,恩德则属于光明的事情;刑罚属于阴的一面,恩德则属于阳的一面;刑罚属于微暗东西,而恩德属于彰显的东西。把明显而阳光的作为法度,也要遵循微暗的规律做事。”
静作得时
“明明至微,时反以为几;天道环周,于人反为之客。争作得时,天地与之。争不衰,时静不静,国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环周,人反为之客。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夺之。”
释义:“明白如何去使用恩德与刑罚,就能够把握天时运行规律而选择合适契机;这样的话,在天道循环往复运行过程中,人反而处于支配的地位。该静伏的时候不乱动,该行动的时候就行动,那么就会得到天地的支持。如果一个人一味的争斗,该静伏的时候不静伏,国家就会处于不安定;在应该行动的时候不行动,在天地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就处于被动的地位了。静伏与行动符合时宜,就会得天地的帮助;静伏与行动不合时宜,就会被天地所抛弃。”
两相养则时相成
“夫天地之道,寒热燥湿,不能并立;刚柔阴阳,固不两行。两相养,时相成。居则有法,动作循名,其事若易成。若夫人事则无常,过极失当,变故易常,德则无有,昔刑不当。居则无法,动作爽名,是以戮受其刑。”
释义:“依照天地自然规律,寒冷与暑热、干燥与潮湿,是不能够同时并立出现的。而刚强与柔弱、阴与阳,也是不能同时并行的。它们之间如果能互相协调,就能做到相辅相成。安静无事时应遵循相应的法则,有所行动时应该遵循自己的本分,事情就容易成功。至于那些做事不按常规的人,超越原则而举止适当,擅自改变成法与常规,美德就会丢失,运用刑罚也不会适当。安静无事时不遵守法度,行动时又不按本分,因此就会非常耻辱地受到惩罚。”
结语
本篇阐述了解决部落之间的争斗,就是要恩威并施,才能取得成功。同时提出了“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的千古名句。特别指出,在天道与人事的关系上,要章明恩惠与刑罚,同时要把握时机,做到动静符合时宜,人就可以得天地之助,可以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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