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公告
作者:百度是最好的搜索 更新时间:2026-04-28 16:38:51 阅读 21
王勋:
本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你作为北京市执业医师的卫生系列职称证书相关政府信息(职称名称、专业、职称证书编号、批准日期、有效期)。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你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需征求你的意见。
我局多方查询,均未找到你的联系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如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需说明理由)邮寄至本机关。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
感谢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联系人:唱飞 邮政编码:101169;
联系电话:55585195; 传真:5558519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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