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小”药品经营单位速自查整改,事关安全务必重视,建议收藏备用!
为维护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根据省纪委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浙江省“三小”(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3月-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小”市场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什么是“三小”?
“三小”是指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本次行动以规模较小、营业面积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单体零售药店(小药店)、诊所(小诊所,包括小医美诊所)和生活美容店(小美容店)为治理对象。
其中近两年群众投诉举报多、检查发现问题多、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以及上级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的“三小”作为重点治理对象。
小药店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
2.是否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者执业药师未履行审方职责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规网售药品的情况。
6.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的情况。
7.是否存在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情况。
8.是否存在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的情况。
小诊所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
2.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品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贮存药品的情况。
4.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的情况。
5.是否存在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情况。
6.是否存在使用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7.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贮存医疗器械的情况。
8.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
9.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医美药械的情况。
小美容店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的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配制化妆品情况。
3.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情况。
4.是否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进行投诉举报。
专项治理投诉举报渠道:
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https://zxts.zjzwfw.gov.cn
“三小”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0577-12345
来源 | 温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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