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是否计入出勤天数?节假日考勤与工资计算指南
法定假期出勤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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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案例
2020年11月,张某创办了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事项全由张某一人独自管理。
2021年3月,在发了2月份工资之后,职工小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支付春节假期期间的工资,张某原以为自己工资计算错误,再次核对了小李的工资之后,告诉小李说:假期并未扣除。但是小李提前请了三天假期,这三天的工资予以扣除。
小李对此答复并不满意,隧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后也对咨询结果不满意,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点评
根据法律之规定,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员工请事假的,可以扣除请假当天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应当正常发放。
本案中,小李在春节期间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而小李提前请了三天事假,此三天的工资公司可以扣除。
笔者观点
一、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是否等于劳动者必需出勤21.75天?
需要明确的是21.75天仅用于月换算日薪计算,不是作为出勤工资的计算。也不等于劳动者的出勤工作天数。
如上述案例中,小李请了三天事假,按照法律之规定,该三天的工资可以扣除,这时需要计算小李的日薪,便需要用小李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出的结果就是小李的日薪,再乘以三天就是小李请事假三天的报酬,这部分报酬便属于可扣除部分。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工作天数为20.83天,从法律规定来看,21.75天不是劳动者工作天数。而20.83天也不是劳动者的出勤天数,这里规定的20.83天仅用于折算假期使用,在实践中,20.83天并没有实际意义。
二、如何计算劳动者出勤天数?
劳动者出勤天数每月都有差异,并不以20.83天为依据,即劳动者出勤不满20.83天的,不必然等于缺勤,超过20.83天的,也不必然等于加班。
劳动者出勤天数根据每月工作日天数而定,某一月工作日有22天,某一月又有16天,少于20天的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缺勤,如2022年2月,工作日仅有16天,春节放假占了4天,如劳动者出勤满16天即视为全勤,此时计算工资并不需要用到21.75天或者20.83天。
同理,2022年3月,工作日有23天,即劳动者需工作23天,超过了20.83天,超过部分并不视为劳动者加班,相反如劳动者出勤不满23天,则为缺勤。
因此,21.75天和20.83天只有在计算假期或者加班工资之时才会用到。
三、 是否存在节假日工资?
在笔者从业的过程中,经常碰到有劳动者咨询这么一个问题: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
初闻不知咨询者问的是什么问题,经确认,这些咨询者都有着相同的思维,即单位仅支付了出勤工资,扣了节假日工资。
上文案例中小李便是这种观点,其认为,公司在支付了他应得工资后,还应当支付他春节假期期间的工资,但其春节假期期间并未提供劳动。此处需要明白的是,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即是劳动者当月全勤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的报酬,包括了假期和休息日。即当月报酬足额支付,便不存在拖欠的情形。
四、如假期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如何计算?能否约定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之规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当按照150%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
此条法律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依据便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之规定,分别应当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计算标准为首段之法律规定。计算基数之确定,在目前的实践之中,可以上一年度平均月薪为基数,也可以约定月薪为基数以及以最低工资为基数。如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亦符合法律之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难点在于300%的计算天数,是否只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就为300%?
答案是否定的,如国庆七天,这七天均在工作,并不为这七天均按300%计算。
根据法律之规定国庆节为三天假期,剩余四天为休息日,即国庆节仅有三天(10月1、2、3日)为300%计算标准,剩余四天为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
只有法律规定的放假天数之内加班工资才按300%计算。
以上便是笔者对假期工资计算的简要概述,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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