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干部吃方便面被处分”被刑拘,虚假信息扰乱秩序
公安部网安局6月24日消息,曹某林(男,28岁)在看到“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新闻后,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利用AI工具炮制了“两干部违规吃方便面被处分”相关谣言,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男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利用AI炮制“政府工作人员因买方便面被通报”网络谣言,曹某林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通报,称“泰州姜堰顾高镇政府办公室两名干部张某某、李某某在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吃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纪律要求下,未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镇政府周边一便利店消费方便面2份,行为逾越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经属地核查,相关内容完全虚假,顾高镇政府从未发布类似通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无文中提到的“张某某(男,31岁)、李某某(女,29岁)”,也不存在相关便利店。
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曹某林(男,28岁)在看到“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新闻后,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利用AI工具炮制了相关谣言,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该曹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目前,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已纳入“净网-2025”专项工作,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部网络安全局
2025年6月24日
此 前 报 道
日前,一份关于江苏泰州顾高镇2名干部的处理通报引发关注。据网传的这份通报中称,张姓和李姓干部于6月9日在镇政府旁超市共同消费两份单价14元的方便面(合计28元),被认定为不符合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细节要求。
对此,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不实,并已报警。
6月18日,江苏泰州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6月17日,网传“顾高镇政府工作人员因购买方便面被通报批评”。经核实,我镇从未发布该类通报,且我镇无身份信息为网传通报中提及的“张某某(男,31岁)、李某某(女,29岁)”的工作人员,也无网传通报中提及的“美好便利店”。目前,我镇已于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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