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女强人靠自己双手创造财富新篇章
在婚姻中,男方负责赚钱已经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在下面这份离婚纠纷案例中,女方指责男方不赚钱,不管自己,所以起诉离婚。
婚姻中,男方是否一定要负责赚钱?
原告:女,汉族,1984年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
被告:男,汉族,1983年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女方到庭参加诉讼,男方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女方诉称: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此后双方开始共同生活,于××××年××月××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双方生育一子。
婚后男方对我不关心、没责任心,家里啥事都靠我自己解决。
平常女方自己上班挣钱生活,自己挣钱自己花,结婚这么多年没有花过他的钱,连戒指都没有给我买,孩子的保险费也是女方挣钱交的。
此外,男方还对我猜疑,怀疑我有第三者,双方闹过多次,因为孩子才没有离婚。
因上述多种原因双方天天生气、吵架,感情不和。
女方在微信中提出离婚,男方表示同意,但在上海不回来办,女方感到双方婚姻实在无法再继续下去。故女方诉至法院,请求: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生子由男方抚养。
男方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生育儿子,××××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于2021年初开始分居生活。
上述事实,有女方陈述,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两份等证据在卷予以证实。
法院认为:
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共建幸福、和睦的家庭。
女方主张与男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现女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女方负担。
书写君的情感解读
在这个案例中,女方要离婚的理由主要是男方不赚钱养家。“平常女方自己上班挣钱生活,自己挣钱自己花,结婚这么多年没有花过他的钱,连戒指都没有给我买,孩子的保险费也是女方挣钱交的。”
那么,婚姻中就一定需要男人来赚钱养家吗?
其实,原则上是说这个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是古来有之。”男人挣钱养老婆孩子也是正经的事。
可是同类的还有一些,“男主外,女主内,天经地义;”“女人就是要温柔体贴,包容大度;”“女孩子,那么拼干嘛?”
等等的句子,似乎也变得很正经了!
可是婚姻中的夫妻,除了是彼此的伴侣,更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家庭最重要的是取长补短,相互融合,而不是简单的依附。
只有当你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你在婚姻家庭中才能有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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