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汽车站时刻表及春节疫情防控检查工作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新年伊始,市卫生健康委抓紧部署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持续加强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树立“疫情就在身边、风险就在身边”的警觉意识,杜绝松懈麻痹思想,要坚决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岗位责任,确保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春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无纰漏、无死角。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在旗区监督机构的配合下对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托育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及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院感防控管理、核酸采样点设置及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等。检查托育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及设施;应急处置及物质储备等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此次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3家,托育机构2家,出动监督人员49人次。针对问题单位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同时持续加大对旗区的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力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此外,为确保我市2022年“两会”顺利召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保障执法工作。支队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落实专人,提前介入。2022年1 月25--28日,市本级、康巴什区和伊旗卫生监督员提前对“两会”驻地四个酒店及主会场的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设备设施情况;客用品索证情况;消毒间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情况;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管理清洗使用情况;水质检测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2022年“两会”期间公共卫生安全。
康巴什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康巴什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集中供水及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疫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疫情期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组织、制度、应急预案、值班巡查记录落实情况;涉水产品索证、管供水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开展。截止2022年1月27日,监督员分别对辖区内城市水务公司1家供水单位,园丁小区、文澜雅筑小区、皇庭骏景小区等10个小区开展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被检查单位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各项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确保春节期间用水安全。此外,为抓好落实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平安稳定地度过“春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2022年1月24日至27日,持续开展节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检查期间,康巴什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6人次,出动车辆13辆次,对我区13家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个体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主要围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医疗机构扫码测温登记、预检分诊、医院感染、首诊责任制、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及物表消毒和监测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东胜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大队
东胜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1月15日起对东胜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易引起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环节进行为期两周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414家医疗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及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情况,预检分诊、首诊负责、消毒隔离、应检尽检等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接种点设置、人员资质和培训,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医疗救治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339家公共场所防控方案落实,卫生许可,空调的使用、清洗及检测,用品用具消毒,场所入口处体温监测情况,工作人员健康证明、防护情况,防控知识宣传及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66家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水质检测,使用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期间累计下达意见书819份,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措施或者存在隐患的,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并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整改到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保驾护航。
伊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大队
2021年12月29日至今,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承担市旗两会接待的酒店及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了节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共对46家医疗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及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疫情防控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对62家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家城市集中式供水、38家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7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7台余次,对1家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2余份。
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活饮用水中队对辖区内的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主要对全旗9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取得情况、涉水产品索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水污染应急预案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在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对供水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防范意识,落实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二是要强化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强化水厂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水源保护区的巡视、确保制水设备运行良好。四是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鼠疫等传染病防控工作。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饮水安全,使全旗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此外, 为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春节期间医疗机构安全、有序、稳定运行,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春节前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发热患者管理、人员防护以及住院病区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核酸检测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医疗机构立行立改。对1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检查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严格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范诊疗环境、医疗器械等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指导医务人员做好核酸采样、应急演练,坚决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履行“哨点兵和守门人”的防控责任,守护全旗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的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接诊记录、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人员防护、院感、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对公共场所重点检查人员扫码测温、口罩佩戴、疫情登记报告、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和场所的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供水单位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状况、个人疫情防护和疫情管控、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被监督单位立行立改,及时查找和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
达拉特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达拉特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成立4个检查组对辖区内隔离酒店、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及发热诊室;隔离酒店“三区两通道”设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情况、环境及物表消毒和监测、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美容美发场所、住宿业、沐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通风换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卫生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要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工作期间戴口罩,要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顾客应佩戴口罩。经营场所经营者要配备消毒剂等消毒产品,严格按照要求对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进行清洗消毒。树立经营者是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防控措施。
杭锦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杭锦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自来水厂和小区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公共用具用品清洗消毒、布草一客一换、场所控烟进行查看;自来水厂的水源防护、水质消毒情况等。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78台次,监督员157人次,检查宾馆、商场、洗浴场所、美容理发店90家,供水单位10家,对存在问题的36家经营单位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对4家未落实公共场所控烟措施、公共用品消毒不规范的经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春节期间,杭锦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巡回检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对全旗辖区内部分医疗机构、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二次供水使用单位等重点行业进行了节前专项卫生监督。 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场所健康码使用情况、预检分诊、留观室、消毒产品等,共检查了15家医疗机构,45人次、出动车辆4车次。、杭锦旗疫情指挥部组织执法大队及相关部门成立了疫情防控督导小组,对全旗的银行、快递、物流、大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督导,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应检尽检情况、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场所消杀情况等。统筹监督力量,组成公共场所卫生临时检查组。对全旗住宿场所、影剧院、美容美发等场所进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内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场所内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落实情况。开展全旗二次供水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水质定期检测等情况。春节期间,杭锦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巡回检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鄂托克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鄂托克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工作指导,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于1月28日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卫生监督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有情况、卫生设施设备、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等。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卫生管理、消毒通风等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持有情况;各场所测温、查码及口罩佩戴情况;从业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情况;场所、物品用具的消毒,环境的通风情况;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建立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经营单位卫生设施基本齐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上岗的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但也存在部分经营单位使用消毒剂配比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检单位对各自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执法人员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及时排查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
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月18日-19日,鄂前旗卫健执法大队联合旗教体局、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对消毒产品索证、疫情防控、清洁消毒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共监督校外培训机构24所,提出整改意见5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份。
下一步,市、旗区两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强各类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严格执法,全力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提高被监督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
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李黎
审核:崔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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