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灵顿街,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正在上演。有人要为这起血案付出代价吗?
《无人生还》这个名字,直接透露了这部推理小说的结局:10个人全死掉了。如果想了解案发的全过程,只用看书中最后的番外独立章节就可以了。
因为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叫瓦格雷夫的法官自行设计的“孤岛杀人游戏”:
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了9个逃脱法律制裁的罪犯信息,并把他们邀请到一个孤岛中,用不同手段杀死了他们,然后把作案过程写下来装进漂流瓶扔进海里,最后自杀身亡。
事发后,警察始终无法破解这一迷案。直到多年后一个渔船船主捡到了这个瓶子,才真相大白。
推理小说《无人生还》,阿加莎代表作
1、瓦格雷夫本就是一位法官,为何还要知法犯法?
法官,就是国家司法权的执行者。不同国家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公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瓦格雷夫绝对算得上一位名副其实的好法官。在行使这一职能时,他一向尊重事实、秉公执法,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满满的正义感,从来没有做出过错误的判罚。
他完全具有善恶的同理心,愿意看到罪犯在被告席上苦苦挣扎,不愿意看到无辜的人受到指控。
按理说,能够代表国家和法律来惩恶扬善,应是一件符合他内心价值需求、值得自豪的事情,可是他却不满足于此。因为在他看来,法官并不是自由的,而是备受约束的。
法官,司法权的执行者
01、当时的“陪审团制度”,束缚了法官的手脚。
陪审团制度,正是起源于《无人生还》这个故事的发生地英国。
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的《克拉灵顿诏令》规定:发生刑事案件后,必须由熟悉情况的12名陪审员向法庭控告并证明犯罪事实。
这一制度将陪审团与法官的职责完全分离开来:陪审团负责裁定案件事实,法官负责如何适用法律。所以在西方的法庭,决定嫌犯是否有罪的,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
独立于政治势力之外的陪审团,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司法公正,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会给出正确的结论。但是受限于专业认知和某些情感因素,陪审团也不一定总是能选对。
爱德华曾被指控谋杀了一位老妇人,最开始陪审团被他的口才打动,倾向他是无罪的。而瓦格雷夫则通过引导陪审团成员去关注事实真相和证据,最终让陪审团改判他有罪。
瓦格雷夫经常面临与陪审团类似的较量,但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却认为他过于冷血无情,甚至有操纵陪审团的嫌疑。他为此心里很不平衡,极力想摆脱法官这一身份带给他的束缚。
源于英国的陪审团制度
02、法律惩治罪犯的方式,过于“文明和正规”。
瓦格雷夫从小就是个幻想狂人,他酷爱阅读侦探小说和恐怖故事,对死亡有着浓厚的兴趣。他热衷于解剖花园里的黄蜂和小虫子,总是想出各种巧妙的谋杀方法作为消遣。
为了满足于内心的狂热,但同时受制于内心的正义感(不能滥杀无辜),他选择了法官作为职业。能够近距离观赏各式罪恶,借此掌控罪犯的生死,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快乐。
可是,常年端坐在执法大堂中的他,要时刻摆出一个冷静和客观的姿态,对外不能显露出丝毫嗜血的本性,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同时,法庭中漫长而复杂的审判流程,正规而文明的惩治方式,越来越难以达到他日益增高的快感触发点。
一句话,他想绕过法律程序和规则,不受任何干扰、直接而快速地,亲手处决每一个他认定的罪犯。
代表公平正义的法槌、法典和天平
2、变态心理作用下,瓦格雷夫是正义的代表吗?
01、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自作主张的私人做法,恰恰是违反法治精神的。
我们可以将瓦格雷夫的行为定义为“私刑”:不按照法律程序加给人的刑罚,通常是施刑人的违法行为。
瓦格雷夫还不是传统的“屈打成招”,而是“私设公堂”:非法拘捕、审判、监禁他人,甚至残害人的身体和生命的活动。
他把他认为有罪的人困在小岛上,甚至跳过审判环节,直接扔下决定生死的令签,还像猫抓老鼠一般,将他们一个个捉弄而死。
透过上帝视角,我们都知道这些人确实都有罪,甚至死有余辜。但是试想,如果人人都可以成为执法者,那又由谁来定义对与错、善与恶呢?不可否认,法庭和警察局还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但一定是能最大限度体现公平正义的地方。
宋陈亮在《上光宗皇帝鉴成箴》说过:“勿私赏以格公议,勿私刑以亏国律”。不管你的出发点是善意还是恶意,对于国家的长期有序治理来说,私刑无疑是一种倒退而有害的做法。
古代中国明镜高悬的公堂
02、从道德层面看,这种变态心理支配下的杀人游戏,也并不是可敬的。
他在自白信中坦诚自己有着矛盾的性格:既“对杀戮有着无比强烈的欲望”,还“拥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他把自己定义为“执行法外正义之人”。
在中国古代,老百姓常常将绿林好汉的“劫富济贫”当成义举,我们也常常用“盗亦有道”来赞扬那些遵守行业规则、富有同情心的窃贼。
《武林外传》中的“盗圣”白展堂,曾看见有人卖儿卖女,于是给了人家80两银子。郭芙蓉本对此崇拜不已,可当她得知真相之后,立马气急败坏。原来当年白展堂顺手偷了100两,剩下20两留着喝酒了,而且被偷的人正是郭芙蓉。
站在当事人的立场看,这种以伤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来成全自己德行或帮助他人的做法,着实不敢恭维。某种程度上,他们可能削减了一些不公平的存在,但这并不能抹去这些行为的本质属性:盗就是盗,贼就是贼。
瓦格雷夫也是如此,他自称是正义的化身,呼喊着“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但内心蛰伏的却是酷爱杀戮的私欲。这种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决定别人的生死?
西方国家象征法律的雕像
3、怎样做,才是真正的“替天行道”呢?
书中所说的“执行法外正义”,类似于中国民间的“替天行道”,指代表上天主持公道。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老子》
道家学说认为,道指法则,包括天道(自然法则)和人道(社会法则),需要损减有余来补充不足,从而保证“万物能量守恒”。
01、替天行道,源于法制的暂时缺位。
人类社会治理的最大支撑,就是“法律”。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赋予国家机关以至高权力,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约束,捍卫人民权益。
当然,社会法制的进步往往具有滞后性,难以让所有的善得到保障,也难以让所有的恶得到惩处。在法律效力暂时缺位、而道德之光又照不到的阴影处,的确需要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比如,“陪审团”会结合现实对生硬的法条酌情进行软化和调控,“媒体从业者”会将大众的情绪传达给执法者并监督他们的行为,“民主党派人士”会收集各方意见去协助当政者填补管理漏洞,“公益组织”则会发动民间力量对某些弱势群体施以援手,等等。
水泊梁山,“替天行道”杏黄大旗
02、必须要遵循一些原则,才是正道。
首先,出发点一定是为了保护集体利益或他人安全,不能掺杂害人的心思。
《水浒传》中的宋江为人极具忠孝仁义,享有“及时雨”和“孝义黑三郎”的誉称。在掌管梁山起义军后,他试图洗去团队强盗的黑底,接受朝廷诏安,打出了“替天行道”的大旗。
这面旗帜,源于他曾在破庙中接到的九天玄女法旨:“宋星主,传汝三卷天书,汝可替天行道。星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勿忘勿泄。”
从中看出,上天赋予宋江的最大使命便是“辅国安民”。宋江于是带领原本的贼寇组织,化身为正义军队,先是北上出征辽国大获全胜,后来又剿灭和自己齐名的“三大寇”:淮西的王庆、河北的田虎、江南的方腊,为大宋王朝屡立战功。
宋江算得上是“替天行道”的真正践行者,虽然最后为奸臣所害不得善终,他的迂腐也为读者所批评,但终究是走了正道,做到了“去邪归正”。
其次,方式要合法合理,只做辅助者和推动者,不做决断者和执行者。
《琅琊榜》中的梅长苏深明大义,为了昭雪十二年前的赤焰冤案,他对自己不惜挫骨易容,但选择的途径却不同于普通的直接杀人复仇。
他使用计谋将各个凶手的罪行揭露出来,让他们受到了应有的刑罚。对于疑心重重、听信谗言的罪魁祸首大梁皇帝,梅长苏也没有直接让他下台,而是逼他亲自为冤案平反,把真相公之于众。
核心在于,通过各种非常规方法,让他们亲口承认自己的罪行,最后交给法律审判。要论仇恨,何尝不深?但是他的做法依旧理性而隐忍,这看似不激烈,实际上最有长效。
因为梅长苏心里明白,粗暴的解决方式可解一时快感,但不能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不清不楚的翻过这一页,也会为后世诟病和质疑。
《琅琊榜》,被梅长苏惩罚的梁帝
《无人生还》是一部现象级的推理小说,他开启了“孤岛杀人”“童谣杀人”的新模式,备受业界追捧。但是,我却把它当做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来读,关乎“人性”与“生死”,关乎“道德”和“法律”。
瓦格雷夫在自白信中说:“我想变成一个犯罪学艺术家”。他确实发挥出了异性天开的想象力,把整个游戏设计的充满艺术感、仪式感和戏剧性,极力地释放着天才般的人性本能。
当我读完整个故事之后,我内心也是有些矛盾的。虽然觉得那些逃脱法律制裁的人理应要受到惩罚,但却因为瓦格雷夫的做法而寒毛直竖,觉得这个人太可怕了,只想惊叫,而不是叫好。
我作为一个局外人,是不支持瓦格雷夫的。但是我知道,肯定有人认为他做的没错,尤其是被那9个罪犯伤害的无辜家庭,甚至会把瓦格雷夫当成恩人。
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结论,仅此而已。我更多地希望,社会法制的脚步能再快一些,有更强大的能力去维持公平正义,更好地扛起“替天行道”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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