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房起:偏心设计成家宅隐患,血案现场引深思
有人说,家庭不一定要富裕,幸福就好。孩子不一定出众,快乐成长就好。妻子不一定漂亮,温柔体贴就好。父母不一定有钱,能安度晚年就好。
但希望是美好的,有多少父母为了家庭和睦付出了一生的艰辛却换不来儿女的理解,为了给子女结婚成家,有的为了一套房让兄弟反目,夫妻失和,甚至和公婆发生矛盾离家出走,在争夺战的背后,上演了多少悲欢离合的家庭伦理剧。
儿媳跑回娘家一走半年多不回家,对三个孩子也不管不问留给公婆,天下哪有当母亲的如此狠心?可这事就真实发生了。婆婆气得直哭,公公王华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希望儿媳能快点回家。
王华说,他有2个儿子,大儿子王磊已经结婚成家,育有3个孩子,大的6岁,小的是一对双胞胎,才一岁半,本来一家人生活得很融洽,可就在半年前他的大儿媳琳琳却突然离开了家,并且把3个孩子也丢给了他们,为此老伴身体也出现问题,无力抚养这3个孙子。
大儿子王磊在洛阳上班,只有周未才能回来。王磊说,媳妇已经有六七年没回娘家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电话中琳琳说“我不想回来,但可以见面”。
从几人只言片语中,能发现他们这个家庭的矛盾不是一两天累积的,可为什么儿媳妇不愿回婆婆家,还把三个孙子丢下一走了之呢?
一见面,琳琳就委屈地哭了,琳琳说,在他们结婚前,婆家和娘家就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也就是因为这她七年都没回过娘家了。如今他们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照顾起来人手也不够,所以她就想让娘家妈也帮衬一把。由于婆家跟娘家的矛盾还未解决,正好趁这个机会也能缓和一下两家的关系,于是她就找公婆商量,想让公婆去她家把以前的矛盾说开,可公婆并不愿意这样做。
常言道,子女结婚,也就是又找了一门亲戚,对于亲家,父母要教育子女“以爱子之心爱父母”,才能让两家人和睦共处。作为男方,更要以尊重之心去女方家登门商讨儿女之间的婚姻大事。
可公公王华说,他和老伴也按地方风俗提着东西去了,但亲家却说不认识他们,并把他们拿的东西扔到外面,所以双方才闹得不愉快。
让人疑惑不解的是,王磊两人结婚完都是一家人了,到底有着怎样解不开的心结呢?以至于双方六年了还不能释怀。
说起这事,婆婆王秋花很生气,儿子王磊是家中长子,对于儿子的婚礼也是他们王家的头等大事,他们自然也很重视,并按照当地习俗在结婚的前一天就已经办过酒席。可是没想到就在第二天即将举办婚礼时,新娘子琳琳却不见了踪影。这让他们俩在亲戚朋友面前很是难堪,那么在结婚的前一天,琳琳为什么要逃婚呢?
琳琳说,因为他们金饰没有买,家俱也不是她喜欢的,并且房子还是租的,这让她的母亲很生气。
如果是事先说好的,婆家没有置办,肯定是婆婆不对。对于此,婆婆说,虽然只买了一金,但她心里有气,就在于女方要这要那让他们不高兴。
孩子结婚本是件高兴事,只要女方要求合理,一般都会满足,除非儿媳不如婆婆的意。
儿子王磊说,之所以没给琳琳买三金,在于我们两人刚谈恋爱时,我父母压根就看不上她。而母亲立马反驳:没有。
有人说,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其实不然,小两口结婚真的是两个家庭的大事。
提起当初结婚,琳琳依旧很生气,尽管当初结婚的事两家闹得很不愉快,可是由于她和王磊感情深厚,所以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两个人不顾双方父母反对又重新走到了一起,还举办了一场没有双方父母参与的婚礼。随着孩子的出生,她和公婆的关系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是两亲家之间的心结还没打开。
唉,这琳琳到底闹的是哪出戏,既然婚礼当天逃婚,为何又举办一场没有父母参与的婚礼,看似为了真爱,但于理不合,对双方父母也不够尊重。婚姻不是儿戏,不能因为没有三金而拒婚,也不能因为爱情而不顾双方父母的感受,这让老人情何以堪?
有人说,结婚不经父母同意或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不会幸福。但他们为了爱却走到了一起,他们的行为虽然伤了父母心,但敢于追求自己所爱值得佩服。
为了缓和两亲家的矛盾,儿媳有这个想法很好,作为公婆应该理解和体谅琳琳的心情,毕竟为了结婚,她有七年没回娘家了,不管是为了孩子们的幸福还是双方亲家的关系,他们应该主动去缓解而不是让儿媳从中为难。
由此也可以看出公婆在人情世故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儿媳生了孩子,应该适当去温暖一下儿媳的心,这是人之常情,他们却听之任之,确实做得有些过分。
但婆婆又说这次儿媳离家出走,其实根本不是因为这一件事情。她的二儿子王亮听说嫂子回娘家的事,也赶来说出了缘由。
原来,王亮准备今年“五一”结婚,按照当地的风俗得有一套住房,所以父母就把六年前分期购买的一套房子给了他用来结婚,哥嫂为此心里不平衡。
琳琳说他自从和丈夫结婚以来,公婆一直没给他们买房子,他们在公租房里住了好几年,直到5年前有了孩子之后,才搬到公婆的房子里和公婆同住。她一直以为公婆买的这套新房将来是留给他们的,因为公婆当时给她说是房子写在老二名下,只是让他还房贷。谁知却给了老二当作新房。
而王磊也对父母这样的安排有怨言,他说,父母一直对我说一碗水端平,那就是小的有啥我有啥。一定要和弟弟看齐。
有些事说归说,但做起来有心无力,特别对于多子女的家庭,一碗水端平很难,除非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如果经济上不宽裕,都来依靠老人解决住房,确实让人不赞成,说轻了叫啃老,重了就是不孝。
可以想像,5年前他们第一胎就已经和父母住在一起,如今王磊有三个儿子,生活上肯定得到父母的照顾不少,为何没有感恩之心反而要和弟弟攀比?从这点看,王磊对父母的怨言有些过分,自己也有失大男人的担当和责任。
公公王华表示,让他们先缓两年,等经济宽裕时,他们会予以补偿给大儿子买房,但琳琳坚决反对:不行,咱们都现实一点,如果是这样,那我也可以等你们什么时候买房,我什么时候回去。
听了让人无语,你可以不回去,但必须把自己生的孩子带走自己养,一边让老人帮忙带三个孩子,一边逼迫公婆买房,自己却离开家半年之久不管不问,自己生的孩子都不管,还想坐享其成说得理直气壮,作为年轻人,真不知她那来的底气?
老人不是神,他们也要量力而行,小儿子要结婚,他们却想趁此机会把这个大山都压在老人身上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这种行为你们心疼过父母的不容易吗?难道老人是欠你们的吗?又要给你们看孩子,又要给你们买房子,把宝都押在老人身上, 这是为人子女应该尽的孝道吗?还要如此啃老啃得心安理得,这是哪家的规矩?
看到公婆抱着两个孙子希望儿媳回家的画面,琳琳却没有上前去抱一下自己的两个孩子,而是一言不合又离开了调解现场。让人感觉她的任性。
而弟弟王亮说,让我嫂子回来,坐下好好说说,而琳琳在电话中表示:房子差价跟我老公说就行了。婆婆听到大哭:儿子不回来,儿媳也不回来,谁能体谅我呢?
王秋花说,这半年来,老两口为了帮大儿子王磊照顾孩子,身体也越来越差,看着痛哭的母亲,此时的王磊不但没有流露出丝毫的心疼,反而却愤然离开了。
王磊认为,当初给弟弟买房子完全可以摊开说,他也能理解。可现在他感觉父母是在欺骗他。
都说老人爱偏心小儿子,看来这话一点不假,大儿媳当年结婚的事一直悬而未决,现在又碰到小儿子结婚买房先斩后奏,所以大儿媳生气也情有可原,作为老人确实有失公平。
听到儿子的话,父亲解释说,因为和大儿媳当年有疙瘩没解开,就直接给小儿子买房,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常言说,家和万事兴,公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会想办法弥补大儿子和儿媳,把现在的这套住房给琳琳他们,大儿子还可以再去买一套二手房,二老再给贴补点。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看到这里,感觉当老人的真难,拼搏了一辈子,自己连套住房都没有,却都给两个儿子,将来的养老儿子能负担吗?
或许是看到了父亲的诚意,王磊也同意了这个方案,还主动表示等将来再买房子的时候不用父母补贴,为了不让父母辛苦,他会暂时先把两个双胞胎儿子送到早教班,接下来他会做妻子的工作。
王秋花也决定和老伴过几天到琳琳的娘家致歉,正式把儿媳接回来,一家人好好生活。
结语:
常言说,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但琳琳却把家庭矛盾的气发泄在孩子们身上,用离家出走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母亲是失职的。毕竟孩子是你们的,你有义务和责任照顾三个孩子的饮食起居,而不是遇到矛盾就撂挑子走人。
作为儿媳用这种方法逼迫公婆答应买房虽然有一个结果,但出走半年多,伤害的是孩子,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看似赢了,但却输了。
她让我们看到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啃老”,说白了他们夫妻二人一直在当伸手族,父母给你们看5年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份恩情拿什么回报?有时去争一个理,输的却是情,有本事了自己去买房,而不是依赖老人,把他们当坐享其成的垫脚石,有失为人子女的本分。
而王华夫妻在买房一事不透明确实不对,一家人遇事有商量才能家和万事兴,因为他们的偏心,让本就和睦的家庭无是生非,他们在处理家庭问题上确实没有智慧,但也能看出他们的善良,只希望以后对待家庭矛盾,父母要有一颗公平心,才能维持一个家的平衡和稳定,一家人才能和睦有爱。
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们中国父母和儿女相处的现状,父母养大孩子不容易,作为父母,他们可以给予孩子经济上的支持,但他们没有义务给儿女结婚再买房。为了供一个大学生,早把家底掏空了,孩子们更应该理解和体谅父母的不容易。
结婚是自己的事,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父母可以根据经济情况适当帮忙,但一定没有义务成为子女不作为的后盾。在教育子女和婚姻大事上,父母和子女都应该把握一个度,子女不能完全依赖父母,父母也不能纵容孩子们的啃老,在晚年要量力而行,不能为了维持家庭一团和气而不顾自己身体。
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老了,该是我们孝顺的时候,不能把自己的压力强加到父母身上,要学会担当,勇挑重担才能立足于社会,无愧父母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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