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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至莆田汽车票直达,15个安置房项目落户莆田多地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作为湄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白沙镇13个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港大道配套路网工程南环城路洋顶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莆田这几个地方15个安置房项目来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作为湄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白沙镇13个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作为湄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白沙镇13个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1〕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萩芦)至仙游(五星)段建设用地中(闽政文〔2013〕70号)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1441平方米给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作为湄重高速(萩芦至五星段)白沙镇13个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 其中:龙东东山安置区2760平方米,龙西茶埕安置区2300平方米,龙西斜口安置区2760平方米,狮亭隔外安置区2800平方米,狮亭洋中安置区5700平方米,田厝坑岑安置区3072平方米,白沙居委会港头安置区5769平方米,田厝苋头安置区2180平方米,白沙街道安置区1840平方米,白沙居委会圳顶安置区2600平方米,长兴竹下安置区1380平方米,长兴隔坪头安置区5520平方米,龙东西角坵安置区2760平方米。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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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1〕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11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1161平方米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啤酒小镇芳山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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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港大道配套路网工程南环城路洋顶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港大道配套路网工程南环城路洋顶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1〕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1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8912平方米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港大道配套路网工程南环城路洋顶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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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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