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伎字读音及文学含义探析 或者: 聊斋志异中的伎字读音与文化内涵
作者:麦兜 更新时间:2023-03-20 02:57:01 阅读 316
倡伎,在古代汉语中,解释为“以歌舞杂戏为业的艺人”。 《说文》:“ 倡,乐也。”《声类》:“倡,俳也。”。《字林》:“倡,优乐也”倡是如此。那么,伎呢?《广韵》:“妓,女乐。”即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
古代倡伎图
从古文字学角度来说,“倡”同“娼”, “伎”等同“妓”,“倡”与“伎”意义相同,“倡伎”也就是今天的“娼妓”,但发展到后来在意义上就不尽相同了。古代的倡伎,自然也有现在“妓女”的意思,但在古代,它主要指的是歌舞艺人或杂技演员。杨衔之《洛阳伽蓝记》卷四:“素柰朱李,枝条入檐,伎女楼上,坐而摘食。”。古代的倡伎《旧唐书。天竺国传》:“百姓殷乐……家有奇乐倡伎。”连百姓家里有喜事,也要请来“倡伎”来庆祝一下,这一习俗延续至今。这样看来,“倡伎”,不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娼妓”——妓女。
汉代“妓”字的含意,似乎与后来的“妓女”没有丝毫的关联,《说文解字》曰:“妓,妇人小物也”。“女妓”的称呼开始于魏晋时期,《华严经音义》引魏时张揖著《埤苍》曰:“妓,美女也”,也就是说,到了魏晋时期,“妓”字才指美女。此时,“娼妓” 指的是容貌娇媚并以歌舞才艺为生的女子,与妓女一词的联系还是不算密切。我们不排除“娼妓”出卖肉体,但那一定不是主要的。
墨山墨水映渔船
古代的“倡伎”,是供皇帝和达官贵族取乐的对象,是为他们消闲的一种工具。倡伎,分为歌伎和舞伎,也就是艺妓,自然也为他们的主人提供性服务。
《聊斋.阿宝》“或值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彭海秋》中:“州有梁公子,与彭通家,开筵邀饮。即席有歌姬数辈,俱来祗谒。”两篇中讲的应该是艺妓。在《顾生》中还具体些王子享乐的情节和场面:
“王子曳顾东向坐。酒数行,鼓乐暴作,诸妓升堂,演“华封祝”。才过三折,逆旅主人及仆唤进午餐,就床头频呼之。……见顾,笑问:“何往?剧本过七折矣。”因以巨觥示罚。移时曲终,又呈曲目。顾点“彭祖娶妇”。妓即以椰瓢行酒,可容五斗许。“
春秋战国、秦汉,历经魏晋南北朝,乃至唐朝以前,倡伎,主要指艺妓。其中,供皇帝欢娱的,称为“宫伎”。供官吏取乐的,称“官伎”。官吏自己家里豢养的,称为“家伎”。还有供军中的将领取乐的,称“营伎”或者“军伎”。古代朝廷里,设有专门管理倡伎的机构。在朝廷登记在册的伎家,称为“教坊”或“梨园”。《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女闾,即官家教坊,这是齐国大夫管仲设立的第一家官家伎院。
卧桥流水穿绿水
传说,我国商夏时,就有了倡伎。春秋战国时期,倡伎还可以作为礼品或奖品赐赠或转让。最早见于史籍的,是晋悼公于公元前562年把八名女乐(即家妓)赐给魏绛。据说,秦穆公“向西戎国赠女乐二列”,使得戎王从此沉迷女乐,圣人由余(人名)愤然离去。穆公得而厚遇之,使公子迎之于郊外,拜为上卿。从此,秦国国力大增“并国十二,辟地千里”,奠定了千古霸业的基础。还有,聪明的越王勾践,也把“美女”西施等女伎送给了吴王夫差,使得吴王沉溺于女伎,最后导致了吴国的灭亡。
两汉三国时,皇室蓄养倡伎之多,就不必说,单是官僚贵族蓄养家妓,就很是可观。据《汉书·贡禹传》载,西汉时“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这里所说的“妾”和“歌者”,实际上都是指家妓。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妾的地位是等同于倡伎的,当然,拥有妾的多少也是有规定的:“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但这只是规定,事实上,有的诸侯拥有妻妾达数百人,如汉武帝时武安侯田蚧,“后房妇女以百数”。
绿枝拂水荡渔船
倡伎的起源应该源于奴隶社会,社会地位是很低的。她们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生命也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她们是统治者寻欢作乐的工具。她们身为倡伎,连她们的生命都是属于“主人”的。主人占有她们的身体,应该是一种荣耀,自然谈不上什么“出卖肉体”。至于说,“性的出卖”那更是谈不上,她们自然也不是什么“妓女”,即不是依靠出卖性来生存的女人。
据说,曹魏时的曹璋看中了别人的一匹名为白鹘的马,就说“予有美妾可换”,结果真地交换了。(《玉台新咏》卷七注引李冗《独异记》。)西晋王恺有一次请王敦等人来家做客,命令家妓吹笛,有个吹笛的妓女略有小忘,王恺就叫人把他活活地打死了。可见,那个时候,倡伎只是他们寻欢作乐的工具,等于畜类。
花里魁首是牡丹
倡伎,应该源于古代的巫,至少与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古人在祭祀宗庙或有大的活动的时候,总要庆祝一番,那就自然离不开歌舞了。其实,古代关于倡伎的记载是很多的,如:
令倡俳赢戏坐中。――《汉书·广川惠王越传》。
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汉书·外戚传》
幸倡郭舍人。――《汉书·东方朔传》
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史记·范雎列传》
击鼓歌吹作俳倡。――《后汉书·霍光传》
应该说,倡伎给官员们带来了快乐。看来,汉代以前的官员,对于倡伎并不歧视。汉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一个倡伎,也娶做了夫人。《赵飞燕外传》里的妃子赵飞燕、赵合德的出身也都是倡伎。
绿树环绕清水旁
唐代,由于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倡伎业也相应地得到了发展。由于唐代的性观念比较开放,倡伎业对社会习俗乃至文人、士大夫的生活方式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据孙棨 的《北里志》、崔令钦的《教坊记》、孙光宪的《北梦琐言》和《开元遗事》对倡伎的记载。按大唐体制,娼妓可分:宫妓、营妓、官妓、家妓等。《开元遗事》说:“长安右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北里志·序》上说:“京中诸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致于他处。惟新进士设宴顾吏故便,可行牒追。其所赠资则倍于常数。”
漫山雪景无限好
唐代倡伎,尤以长安、洛阳和扬州居多,也分公伎和私伎两种。唐代的官伎,由官方掌握。最初隶属于太常寺,后来由教坊使管辖。这些名属教坊的倡伎主要的接待对象是包括皇帝在内的上层统治集团,新及第进士以出入诸妓居所被视为名士风流之举,膏粱子弟凭借他们的家势和财力,自然也是北里的常客。由于唐代把倡伎纳入了教坊管理,朝士宴聚需要乐伎陪酒的话,都要持有教坊的行牒。新及第进士则不受限制,随时可以召妓奉陪。《开元遗事》里还说:
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诣。如不吝所费,则下车水陆备矣。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非次,良不可及。信可辍叔孙之朝,致杨秉之惑。比常闻蜀妓薛涛之才辩,必谓人过言,及睹北里二三子之徒,则薛涛远有惭德矣……
竹子本是君子风
由此看来,唐代倡伎的文化品位还是很高的。传说薛涛知书达理,多才多艺,谈吐气质不凡,如果连薛涛都“远有惭德矣”,那么可见这些倡伎的品位之高。
徐州张尚书,有爱妓盼盼,善歌舞,雅多风态。(《张建封妓》454页,见明.王世贞编《艳异记》)
韩晋公湟镇浙西,戎誉为部内刺史。郡有酒妓,善歌,色亦闲妙,昱情属甚爱。(《戎昱》459页,见明.王世贞编《艳异记》)
这些倡伎们都怀有高超的技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有的还具有绝伦的诗才,成为新进士所向往的地方。唐代进士举子“重辞赋而不重经学,尚才华而不尚礼法”( 《唐代科举与文学》傅璇琮,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很多文人喜欢用艳诗来表现他们的风流情调。这些艳诗无外乎他们写给妓女的赠诗,给歌伎演唱的新词以及与妓女相恋的情诗。唐代倡伎更是才思敏捷,与文人诗来诗往,交游唱和。
虹桥美景触顶天
当时平康里的妓女,如天水仙哥、楚儿、郑举举、牙娘、颜令宾、杨妙儿、王团儿、俞落真、王苏苏、王莲莲、刘泰娘、张住住等,皆风姿艳丽、知书达理、妙解音律、能诗善文,为无数进士举子倾佩。
据说,颜令宾则是一个敏感而又多情的女性。暮春的景色引起了她对落花的感慨,她赋诗道:“气余三五喘,花剩两三枝。话别一樽酒,相邀无后期。”并把诗推荐给新及第的进士。在她香消玉陨之时,文人们做哀辞数篇来悼念她,真是“梦幻一朝毕,风花几日狂”!
“唐人登科之后,多作冶游,习俗相沿,亦为佳话。故伎家的故事,文人间亦著之篇章,今尚存者有崔令钦《教坊记》及孙棨《北里志》。”(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清之狭邪小说》)唐代是一个空前开放的社会,当时为新科进士举行的曲江宴和杏园探花宴,也有歌伎参加。这种冶游风气的盛行,就产生许多风流文人与倡伎之间的风流韵事。
绿水老屋流清水
曲江宴是朝廷为及第进士举办的宴会。春日曲江宴游是唐人十分向往的事,很多诗歌都记载了当时的情景,其中就有描写歌伎的:“倾国妖姬云鬓重,薄徒公子雪衫轻”、“柳絮杏花留不得,随风处处逐歌声。”(《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 程千帆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8月 )李清照在《词论》中也记载了曲江游宴上著名歌伎李八郎与新及第进士的唱和情景。《北里志》中也写到刘泰娘与诸妓“同赴曲江宴”的情况。
杏园宴上的探花节目是进士放榜后最有意思的活动。“所谓探花,就是在同科进士中选择两个年纪较轻所谓俊少者,使之骑马遍游曲江附近或长安各处的名园,去采摘名花,这两人就叫两街探花使,也称探花郎。”(《元白诗笺证稿》 陈寅恪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8年3月 )探花宴上有歌伎助兴,年轻的探花郎自然是众歌伎注目的中心。晚唐诗人韩渥曾做过探花郎,在接到与他相好的妓女“以缭绫手帛寄贺”的礼物后,写过这样一首七律:“解寄缭绫小字封,探花宴上映春丛。黛眉印在微微绿,檀口消来薄薄红。”虽是庸俗的应景之作,但也可以看出。当时进士举子不拘礼法的风气。
花里魁首是牡丹
中唐士人,特别是赴京应举的士人都以狎妓或留恋女冠为风流雅事。大量游仙诗的出现就与这一社会风气有关。男女道士之恋、士人与女冠之恋、士人与妓女之恋、俗世中的男女之恋都以这种形式表现出来。施肩吾写过许多自叙风流韵事的游仙诗,《及第后夜访月仙子》:“自喜寻幽夜,新当及第年。还将天上桂,来访月中仙。”他把秋闱折桂联想成月中访仙。又有《赠仙子》云:“欲令雪貌带红芳,更取金瓶泻玉浆。凤管鹤声来未足,懒眠秋月忆萧郎。”其实都是他狎妓经历的雅化。
与之相对应,唐代妓女当道士的也很多。陈寅恪先生在《读莺莺传》一文中提到:“……流传至于唐代,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目倡伎者。”《全唐诗》中收录名媛诗107家,535首。其中李治、薛涛、鱼玄机等当过女道,存诗150多首。通过这些诗歌,我们可以解读女道这一半娼式的特殊群体的内心世界。其中李治的名气和社会影响是十分突出的,她思维敏捷,行为独特,与当时的刘长卿、皎然等结交甚深。她的诗时时流露出被人遗弃的隐忧。如《八至》云:“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这是她对爱情的幻灭和对家庭生活的理解。有“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之誉的才女薛涛更是有着敏感而又细腻的内心世界,她的诗多数表现了交游唱和之余的内心深处的寂寞和伤痛:“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欲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情感的飘忽不定,正是这位乐伎的特定心态。晚唐时代的鱼玄机曾经发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感叹则代表了这一群体的呼声。赵瓯北《题白香山集后诗》:“风流太守矮小婚,到处春翘有旧游;想见当时疏禁纲,尚无官吏宿娼条。”由此可知,唐代的官吏宿娼妓,被视为一种荣耀之事,朝廷还没有禁止宿娼的条例。
几处绿树掩涂山
由此可以看出,“倡”和“伎”以前是指表演歌舞的人,至宋元以后“娼妓”一词就演变为专指职业的妓女,从中可以发现这种娱乐型的服务已经被纳入色情的范围之中。娼妓的存在是社会腐朽的表现,女性是受害者。唐代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追求自由放达、贪图愉悦享乐是唐人思想的一部分,倡伎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为供统治阶级享乐的消费品,也是文人恣意求欢的慰藉品。
中国古代妓女是个很特殊的群体,在某种程度上讲,她们是古代妇女中比较有教养有知识的一个群体,这些貌美而薄命的女子,她们从来不入正史的法眼,倒是在历代的野史稗纪中,为她们留下了流光溢彩的一笔,但他们仍然不过是风流才子们的风流遗韵、人生过客中的一个陪衬罢了,这不能不说是她们人生中的一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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