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生活常识

社保断缴6个月后如何补救?这些方法让你轻松解决!

前几日,医保局等部门又公布了社保大事!主要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相关内容。里面提到了重复参保、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及大家最最关心的社保断缴的问题!下面就跟小诚一起来抓重点吧!

一、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

啥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好消息!社保断缴超3个月?这回不怕了!有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知多一点:为什么会有重复参保者?

专家曾撰文称,总结各地发生的重复参保,大致有两种类型:

一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分别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些地方尚未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

二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调研发现,重复参保问题发生在跨省、跨制度的流动人员占多数。

同时,专家表示,农民工和外出务工人员极易重复参保,常见情况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到城镇打工后又参加了就业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一方面给参保人增加了负担,要交多份保费;另一方面医保难以精准掌握参保人的情况,不便于管理。

二、明确跨制度参保待遇衔接原则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好消息!社保断缴超3个月?这回不怕了!有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

在缴费服务方面,提出要利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实时核对参保人参保情况。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提高参保缴费政策知晓度,提升服务便利性。

明确了对于退费的处理原则,对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没有开始前重复缴费的可以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的参保关系不再退费,主要考虑是其参保关系没有终止,可以随时根据需要恢复待遇享受,便于参保人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变化,稳定连续享受待遇。其余情况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

四、提出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除大中专学生入学当年重复参加居民医保情形外,其他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需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并扣减重复参保当年涉及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在按本意见规定的原则处理后扣减重复参保当年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好消息!社保断缴超3个月?这回不怕了!有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除此之外,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也将改进,涉及学生参保、贫困人口参保等。

1、重复参保,那么到底应该享受哪个呢?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不过,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2、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应该参加哪种医保呢?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3、贫困人口,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该保留哪种关系?

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确定需要保留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应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4、刚生了个孩子,孩子可以参保么?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5、灵活就业人员,但是短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待遇有何变化?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疗保障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提示:目前这个还只是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意见,落实到各个省市还需要时间过渡,并且各省市在制定本地政策的时候,可能还会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一些特殊规定。


想实时了解更多有关社保、人力资源等相关信息与政策,

记得点击右上角关注我们哟!

我们一定会给您带来最“诚”心的内容与干货!


信息综合整理自国家医疗保障局、51社保等,如侵删。

声明:本文由"麦兜"发布,不代表"破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848586.cn/99837.html